各市卫生健康委,省级医疗卫生健康单位,高等医学院校:
根据《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经研究,决定启动2022年度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要求
2022年度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共分为三类。
(一)省部共建计划。为进一步集聚科研资源,突出重大领域主动设计与重点攻关,经与国家沟通决定,今年省部共建重大项目与重点项目合并实施,按指南进行申报。前期,我委已组织专家编制了指南(见附件),主要领域包括:新冠变异病毒防控、严重心脑血管诊治、消化道高发恶性肿瘤治疗、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急危重症综合救治、老年人功能退化性疾病诊治、儿童肥胖代谢疾病干预、口腔高发疾病技术产品等。申请人需严格按照指南要求进行申报,超范围的不予受理。
(二)青年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本计划主要面向40周岁以下具备较好发展潜力的人才,培养青年人才独立主持科研项目、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申请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对551人才工程和各类人才计划培育对象优先支持。
(三)面上临床研究和应用计划。内容主要涉及临床研究应用、新技术产品研发、适宜技术培育推广等,面向全省自主申报,要求选题内容新颖、结果导向明确、技术方案可行。临床研究应用项目突出培育作用,鼓励科研人员开展自由探索研究;新技术产品研发项目突出研发转化要求,支持科研人员开展新技术新产品研究;适宜技术培育推广项目鼓励山海协作、医共体等基层单位申请,促进规范化诊治技术和适宜技术应用评价研究。
二、申报时间
2021年7月15日启动申报,个人申报截止时间8月10日,依托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8月12日下午17:00,主管部门审核截止时间为8月14日下午17:00。
三、申报程序
(一)网络申报。按照“最多跑一次”工作要求,我委科研项目通过中国(浙江)卫生健康科技研发转化平台(http://www.msttp.com)申报,可在线填报并上传可行性报告。
(二)项目初审。项目依托单位是项目申报和初审的责任主体,应当及时通知,认真审核把关,督促项目申报工作,确保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汇总上报。各市卫生健康委和省级医疗卫生单位应填报申报项目汇总表(Excel形式,包括序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申报计划类别等),经审核盖章后报送我委,电子版发送至kjc@zjwjw.gov.cn。
四、名额分配
省部共建重大项目采取限额申报方式,省级医疗卫生机构、杭州、宁波各3项,其他市各2项。近三年平均验收率超过80%的单位和地市可增加申报1项。
五、申报要求
请项目申请人严格按照申报要求认真进行填报,申报的项目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申请人要求。申请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项目执行期内每年在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是项目实际负责人。其中省部共建项目的申请人应具备高级职称。
(二)经费配套要求。立项资助的项目,申请单位须给予1:1及以上经费支持;立项无资助的项目,申请单位须给予研究所需要的经费支持。企业申报项目立项后,所需研究经费由企业自行配套。
(三)预期成果要求。根据国家有关要求,不简单将论文作为产出成果,不得夸大预期目标,鼓励新技术、新方法、新产品、新标准、诊疗方案、临床指南等产出。
(四)诚信伦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应遵守科研诚信有关规定,申报项目经科研标书查重,重复率高于30%的项目不予受理,申请人近五年有学术不端记录的,不得申请。
(五)生物安全要求。凡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人类遗传资源和生物技术研究的,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条例》等相关规定。
(六)申报材料要求。所有项目均需上传可行性报告、科研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研究条件证明。省部共建项目还应提供纸质查新报告、申报书和可行性报告(一式10份)。
(七)如申请人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
1.申请人当年一次申报两个项目的;
2.以往有不良记录(承担的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逾期不验收或近3年有中止);
3.申请人主持的在研项目已有2项及以上或在研省部共建项目超过1项;
4.同一个项目或相同内容今年同时申报其他省级科技计划的;
5.项目的主要内容超出申报指南或已获其他项目资助的。
六、其他事项
每个申报项目须交纳项目服务费200元用于专家评审,请各申报单位统一将评审费缴(汇)至浙江省医学科技教育发展中心(帐户:浙江省医学科技教育发展中心,帐号:10452000000748129,开户银行:华夏银行杭州分行武林支行)。
联系人:省卫生健康委科教处 朱颖辉,联系电话:0571-87709130;省医学科教中心 林仁智,联系电话:0571-87709122;邮寄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河坊街60号211室。
附件:2022年度省部共建重大项目申报指南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1年7月12日
附件
2022年度省部共建重大项目申报指南
为贯彻落实“十四五”期间国家和我省卫生健康科技创新有关部署安排,按照重大科研项目统一设计、重点部署、分步实施的要求,现就有关申报领域和要求通知如下:
领域一:新冠变异病毒防控技术研究
主要研究内容:根据新冠变异病毒在全球流行的特点,研究变异病毒的传染性、致病性等流行特征,评估变异病毒对人群的风险和疫苗保护作用,在此基础上,研发新型变异病毒检测、新型疫苗等关键技术等,形成应对新冠变异病毒的防控能力,为有效防控新冠变异病毒传播提供技术储备和应对策略。
成果考核形式:基于新冠变异病毒相关样本数据,建立新型病原体检测技术、疫苗关键技术1-2项,构建1套安全高效的新冠变异病毒验证、评价、测试技术平台。
领域二:严重心脑血管疾病诊治关键技术研究
主要研究内容:主要针对冠心病、心梗、脑梗等重要心血管疾病原发与继发损害的早诊和治疗关键技术,分析技术应用的安全性和可行性,开展治疗效果比较研究,进一步筛选适合于人群筛查更为特异的预测指标、规范化手术流程和治疗策略。
成果考核形式:提出降低高危人群心血管疾病发生率、死亡率的优化早诊与治疗方案,完成不同特定人群治疗效果的评价,建立重要心血管疾病临床治疗策略和技术组合1-2项,并在省内外5家以上医院推广应用。
领域三:消化道高发恶性肿瘤精准治疗策略优化研究
主要研究内容:主要针对胃癌、食管癌、结直肠癌等消化道高发恶性肿瘤患者,综合分析研究其临床特征、分子生物学特征,通过生物学、基因组学等方法,提出不同阶段精准治疗方式,并通过随机对照等规范的临床前研究和临床研究,对治疗策略效果进行评价并不断优化。
成果考核形式:验证并评价不少于3种安全有效的治疗技术或手段,评价不少于2项综合治疗新策略,完成临床方案的优化研究,在省内外5家以上医院推广应用。
领域四: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中急危重症综合救治技术体系和规范研究
主要研究内容:主要针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急危重症综合救治,开展技术体系和规范研究,在评估预警、并发症防治、预后判断等关键节点,建立体系化、规范化和序列性的多学科技术诊治方案,尝试新型标志物、传感器、纳米材料等先进技术的应用,并通过临床验证其有效性。
成果考核形式:形成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综合救治新技术、新方法3-4项,建立1套多学科临床救治综合技术体系与规范,在省内外3家以上医院推广应用。
领域五:老年人功能退行性疾病诊治技术和策略优化研究
主要研究内容:主要针对老年人帕金森病、阿尔茨海默病、盆底功能障碍性疾病等功能退行性疾病,开展多学科协同解决退行性疾病问题的临床关键技术研究,并结合免疫系统、神经系统、生殖系统的遗传学、影像学和分子标志物等组学信息与临床信息,分析并提取诊治关键技术和有效策略,建立维护老年人功能的干预措施与方案。
成果考核形式:产生不少于3项针对老年人功能退行性疾病协同诊疗的关键技术,建立并评估至少2项维护老年人功能的干预措施与方案,更新诊疗专家共识及指南。
领域六:儿童肥胖与代谢疾病诊治方案和干预研究
主要研究内容:主要针对儿童肥胖与代谢性疾病,开展相关诊治方案和干预技术研究,明确其易感性、危害性和可逆性,研究并制订相关优化治疗方案,建立标准化干预方案与流程,评估其预防和治疗效果,揭示儿童肥胖与代谢性疾病的病因和发生发展规律。
成果考核形式:制定新的儿童代谢疾病的行业标准或指南,建立1套覆盖多场景(社区、家庭、学校)的儿童相关健康指导标准和服务标准,发掘儿童肥胖与代谢性疾病干预新靶标3-5个,申请专利1-2项。
领域七:口腔常见高发疾病诊治技术产品研究
主要研究内容:主要针对颌面部、口腔黏膜、牙周牙髓等口腔常见高发疾病,开展诊治新技术、新方法研究,利用分子标志物、智能影像、3D打印、干细胞等先进技术,提高口腔常见高发疾病的精准诊治效率,开展干预、治疗措施的效果评价,结合转化要求,开展高性能的新型口腔医用材料研究。
成果考核形式:建立口腔常见高发疾病预防、诊断、治疗的标准规范和技术指南,形成个体化精准治疗新方案,开发1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产品,申请专利1-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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