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研究所人力资源规划;
2.负责落实中国科学院、浙江省、杭州市的人事人才政策;
3.负责研究所人才队伍建设;
4.负责制定研究所薪酬与社会保障、考核评价等规章制度;
5.负责研究所机构编制、岗位聘用、人事调配、人事争议处理因私出国(境)、人事档案等管理工作;
6.负责中层干部队伍建设、管理与监督工作;
7.负责特别研究助理、博士后引进及管理工作;
8.负责研究生教育与培养以及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工作;
9.负责职工继续教育与培训工作;
10.负责研究所人才服务相关工作;
11.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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