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杭州医学研究所成功举办“生物安全、科技伦理、科研诚信”培训活动

发布日期:2024-08-28

 2024年8月26日,由中国科学院杭州医学研究所(以下简称医学所)科技管理处组织邀请浙江省医学科技教育发展中心生物安全特聘首席专家翁景清主任,浙江省肿瘤医院伦理办公室刘小玲主任和浙江省肿瘤医院科研部李清林主任三位专家,面向全所科研人员,举办了以“生物安全、科技伦理、科研诚信”为主题的培训活动。‍

 本次活动由李清林主任和程林副处长主持。本次培训旨在提升科研人员对生物安全、科技伦理和科研诚信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医学所生物安全管理水平,强化科研人员的伦理意识,以及推动医学所的科研诚信建设。

    翁景清主任从生物安全的定义出发,围绕生物技术的风险、AI技术的应用、生物安全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内容,深入探讨了生物安全的重要性以及相关的风险控制措施。并且对单位生物安全管理体系的构建给出了指导性的建议,指出依法依规、评估规范和风险管控在生物安全日常管理中的重要性。最后,他还强调了安全无小事,呼吁大家共同关注生物安全问题。

 刘小玲主任从“海豹肢婴儿事件”、“基因编辑婴儿”等几个经典的伦理审查案例出发,强调了伦理审查对于科研活动的重要性。随后,她围绕科技伦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伦理审查办法、知情同意书以及免除伦理审查的适用范围四个方面,详细介绍了科学研究的基本伦理要求、伦理审查需要提供的材料、知情同意书的具体内容和签署过程等与科技伦理相关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随后,由浙江省肿瘤医院伦理办公室的伦理秘书金晓春为大家详细解读涉及人的科技伦理申请流程和审查方式,为参与培训的科研人员提供了具体的实操指导。

 会议的最后,李清林主任结合学术不端行为的具体案例强调了科研诚信的重要性。他分享了国家科研诚信的最新动态,针对科研诚信的定义、《科研诚信规范手册》进行了详细解读,强调了科研诚信常态化管理对于科研机构的重要性,并给出了宝贵的指导意见和建议。

 此次培训活动为医学所的科研工作者搭建了一个学习交流的平台,使参训人员对生物安全、科技伦理知识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加强了参训人员的科研诚信意识,致力于于推动医学所科研工作的健康稳步发展。


来源:科技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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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科学院杭州医学研究所成功举办“生物安全、科技伦理、科研诚信”培训活动

    2024-08-28

     2024年8月26日,由中国科学院杭州医学研究所(以下简称医学所)科技管理处组织邀请浙江省医学科技教育发展中心生物安全特聘首席专家翁景清主任,浙江省肿瘤医院伦理办公室刘小玲主任和浙江省肿瘤医院科研部李清林主任三位专家,面向全所科研人员,举办了以“生物安全、科技伦理、科研诚信”为主题的培训活动。‍

     本次活动由李清林主任和程林副处长主持。本次培训旨在提升科研人员对生物安全、科技伦理和科研诚信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医学所生物安全管理水平,强化科研人员的伦理意识,以及推动医学所的科研诚信建设。

        翁景清主任从生物安全的定义出发,围绕生物技术的风险、AI技术的应用、生物安全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内容,深入探讨了生物安全的重要性以及相关的风险控制措施。并且对单位生物安全管理体系的构建给出了指导性的建议,指出依法依规、评估规范和风险管控在生物安全日常管理中的重要性。最后,他还强调了安全无小事,呼吁大家共同关注生物安全问题。

     刘小玲主任从“海豹肢婴儿事件”、“基因编辑婴儿”等几个经典的伦理审查案例出发,强调了伦理审查对于科研活动的重要性。随后,她围绕科技伦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伦理审查办法、知情同意书以及免除伦理审查的适用范围四个方面,详细介绍了科学研究的基本伦理要求、伦理审查需要提供的材料、知情同意书的具体内容和签署过程等与科技伦理相关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随后,由浙江省肿瘤医院伦理办公室的伦理秘书金晓春为大家详细解读涉及人的科技伦理申请流程和审查方式,为参与培训的科研人员提供了具体的实操指导。

     会议的最后,李清林主任结合学术不端行为的具体案例强调了科研诚信的重要性。他分享了国家科研诚信的最新动态,针对科研诚信的定义、《科研诚信规范手册》进行了详细解读,强调了科研诚信常态化管理对于科研机构的重要性,并给出了宝贵的指导意见和建议。

     此次培训活动为医学所的科研工作者搭建了一个学习交流的平台,使参训人员对生物安全、科技伦理知识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加强了参训人员的科研诚信意识,致力于于推动医学所科研工作的健康稳步发展。


    来源:科技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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